梧筝

渺渺兮予怀。

[刺客列传]「执离」小酒馆(五)

《椽笔》文中文。他与那人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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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一更了,播首BGM:《谁知孤心照明月》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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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勉力把手边的酒壶抱在怀中。

 

来的这拨杀手,功夫是不错,但不足为惧。他没想到的是,酒馆伙计在他来前把老板娘敲晕了,更在所以的酒里面下了毒。

就算中了毒,他还是把所有的杀手劈了,但自己也被捅了几下。

 

要命的是中毒更深。

 

不过也不赖,他昏过去之前想,勉强他也算是醉死。

 

醉死梦生,不亦乐乎?

 

如果能梦见那人,就更好了。

阿黎。

 

阿黎。

我想见你。

 

 

再醒来的时候,他觉得自己还不如死了。

 

因为他一睁眼,就是酒馆老板娘放大的脸。老板娘是个美人,风情万种那类,可对上一个明明很有钱,却欠了自己不知道多少钱,还连累自己的店几乎被拆的人,难免一脸煞气,所以作为罪魁祸首,他很有良心地心慌了。

 

“老板娘,早啊!”他笑嘻嘻。

 

“祸害遗千年。”老板娘横眉冷对。

 

他不以为意继续道:“老板娘的救命之恩,我真的真的会铭记在心,明天就让人把之前的酒钱送来!”

 

“别自作多情,谁救你了,我巴不得你死,”老板娘哐地把一个装满水的杯子砸到他床边,然后转身出屋,“阿黎,别扫了,祸害醒了,让他自己善后,谁引来的垃圾,谁自己挖坑埋。”

 

“……”

 

他讶异。

居然是那人回头救了他。

 

这么说的话……

 

他皱起了眉。

 

 

与此同时,那人走了进来。背着光,他看不清那人的脸,只是缓缓起身的同时,悄无声息地把手伸进了被窝。

 

醒来的第一件事,就是摸索玄武刀还在不在身边,所幸,和他一起盖着被子。

 

那人越走越近。

 

“阿明,你现在感觉怎么样……”

 

离他只有一步之遥。

 

唰——

 

“……你这是何意。”

 

走到了跟前,那人的脸明晰了起来,神情冷淡,冷淡中藏着明显的关切,眼里还藏着不解,脸上还有几道灰灰的印子,头发也有点乱,像只小花猫。

 

若是往常,他定是要取笑一番的。可他没有。

 

他拔刀出鞘,直直指向那人。

刀锋闪烁着冰冷的银光。危险至极,刺眼至极。

 

>>>8

 

“让你称心如意。”

“……”

 

片刻后,他收起了脸上装的很辛苦的冷漠,嘴角稍稍弯起,然后一发不可收拾,噗地大笑起来。

 

“你怎么还是那么淡定,就不能稍微花容失色一下吗?亏我还特意把刀留给你,喏,拿着。”

他手指灵敏地动了动,瞬间玄武刀就转了个向,刀柄对着那人的手。

 

刀尖对着他自己的心。

 

那人没有动,只是眼神复杂地看着他。

 

“你回头不就想要这把刀么?拿呀。”

 

玄武刀不仅仅是一把刀。更是一个象征。它是北漠里最古老,最神秘的部落,供奉的神器。然而近几十年来,这个部落鲜少暴露在世人面前,仿佛就连名字也被流沙淹没,这把刀也流落在外,不知道怎么就到了他手里。只有个部落的首领还流传着零星的,关于它的信息。那人的父亲遇袭后,他的叔叔趁机作乱争权,部落的老人难免摇摆,就说谁能把失踪已久的玄武刀带回,谁就是瑶光的下一任首领。

 

“我呢,的确碍了很多人的路,”他摇头晃脑,慢条斯理,“这些年,那堆废柴也不是没动过心思,但始终不成气候,要不是这次你的叔叔看上了我的刀,他们怕是要等到我老死,才敢演这么一出。唏嘘啊,我这么英俊还有钱,最后被觊觎的不是我的人,反而是我的刀,”撅了撅嘴,他又像想起了什么,神色黯淡了些。

 

“只是可惜了,阿你千辛万苦才找到的药,最后却用到了我的身上……”

 

大战一场后,他命悬一线,要命的不是刀伤,而是中毒。

一片混乱中拖了那么久,华佗来北漠旅游也无力回天。

可现在他分明还好好活着。

那么,就只有一种可能性。他吃了解毒奇药,那人的旱瞳。

 

“唉,我也不知道哪里第二颗药了,所以,”他递刀的动作久了,有点累,索性把刀插回鞘中,双手再递,“这把刀,就当是我拿来赔你的药吧。”

 

那人上前接过刀后,只随意摆在了床边,把他重新摁回了床上躺着,盖好刚刚起身滑下的被子,“你现在还很虚弱,先躺好。”

 

第一次听到有人用“虚弱”这个词来形容他,他忍不住笑了出声,又不安份地从被窝里抽出一只爪子,轻轻地揉着那人紧皱的眉。

 

“别太难过……对不起……”

 

“别这样说,你……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,”那人握住了他的手。

 

“你一直一来的情报,都对,但有一点,你说错了。”

 

他知道那人眨了眨眼,眉毛抚过他的掌心,痒痒的。

 

“阿明,我名字的离,不是破晓将至的黎,是爱别离的离,父亲去世那天,我就把名字改了,知道的人,不多。”

“出来找药,不过是给时间我叔叔作乱,露出马脚。是,我是想借你的手,铲除我叔。但我没想到,他会下毒……”

“现在我庆幸自己冒的这个险了,不然,我也没有办法救你。但这颗药,没有你,我也根本找不到……”

“所以,所以,一直以来,都是我欠了你。”

 

他想说些什么。

可他张了张嘴,又什么都说不出。

 

那人放开了他的手。

 

他想看看那人的眼。

 

可下一刻,他的眼睛就被一双手覆上了,带着一点点凉意。

接着他感觉到了对方的呼吸。

唇角上传来了柔软的触觉。

 

——你真要报答我,不如送点别的

——随便一点,你亲我一下就算了。

 

好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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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天的大漠天气不好,阴沉沉的,风季终于来了。

 

“中陆很好,”他难得有些叨叨絮絮,“我年少的时候,在中陆呆过很长一段时间,那里大厨很厉害,很多地方都有好吃的。风景也很不错,你一定要去去江南,那里的风和北漠很不一样,还经常会下雨,三四月份,湖边烟雨,就像仙境一样,还有……”

 

解了毒后,虽然捡回了一条命,但那人的身体大不如前,刀也送人了,钱也赚够了,那人决定离开北漠。

 

“那就去中陆吧。”他对那人说。

 

他陪着那人去小酒馆还清了所有的酒钱,老板娘依然冷着脸,临出门,缺又甩给了那人一壶酒。

 

“我不够钱付了。”那人眨眨眼,按住他掏钱的手。

“送你,滚远点,以后别回来了。”老板娘翻了个大白眼。

 

“多谢。”

 

劝君更尽一杯酒,西出阳关无故人。

 

酒馆门口来了个黑衣人,牵着一匹马,是来接他回去的。

 

“你还会回来吗?”他上马前问问。

“如果我下次还会回来的话,我还会到处走走,缅怀下,谣里唱的小酒馆。”

“呵,不知道那些人在酒馆里,看到你,又是怎样的心情。”

“你呢?你日后在酒馆里再碰见我,又是怎样的心情?”

“我……”

 

一阵缄默。

 

“对了,”状若不经意地打破无言,那人伸手进包袱摸了摸,又翻了翻,“能帮我一件事吗?”

 

 

 

他回到了瑶光。

他当上了首领。

然后又当上了领主。

 

接任的一堆事情忙完后,他宴请其他部落的所有领主来瑶光。

 

说是一顿庆祝便饭,但也是一个老习俗,宴会上,所有的部落都要给新领主送上一件宝物为贡,以表附属之心,忠诚之意。

 

他想到的是,那个几近被所有人遗忘的老部落,天权,居然也出现了。

 

往昔他们不屑于依附虚伪的盟约而隐没,没人想到这这个时候,他们居然主动来朝。积年累月的经营,没有人知道这个部落的实力有多深不可测,也没有人敢小觑他们。

然而他们首领没有来,只派了来使。

 

正在大家心想他们不按常理出牌的时候,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。

 

来使带来的礼,是一坛酒。

北漠边的,很普通的酒。

 

众人面无表情忍笑。他心里却掀起了巨浪。

 

“这就是诸君带来的贺礼?”他极力镇静问。

 

“不是,”领头的来使答,“我们前首领说,用作贺礼的血玉,他已经选好了时机交给了领主,这坛酒,仅仅是用来助兴的而已。”

 

他眼前突然浮现起,那人接过老板娘送的临别酒,想喝又不舍得,打开酒壶闻了闻,又小心翼翼塞好的样子。

 

还有——

 

“能帮我一件事吗?”

 

“什么?”

 

“你能替我拿着这样东西吗?”

 

那人的手掌再摊开,上面卧着一块红色的血玉。

 

“这是?”

 

“麻烦的东西,”那人摸摸鼻子,“以前从仇家手里抢的,具体能用来干嘛我也不知道,就觉得揣着玩好看,可现在惹不起事了。你快要当上老大了,拿着好像也不会有人敢打你。”

 

他拿过血玉,放在自己的包袱里。

 

 

我走啦,你真的不要跟我一起走吗?他问。

不。最后,他说。

 

怪不得。怪不得。

怪不得玄武刀会在那人手上。

天权的刀,自然在天权的主手上。

 

你们首领呢?他回过神,问来使。

我们前首领先前生了一场大病,驾鹤西去了。来使答。

他突然觉得,腰间挂着的刀,似有千斤重;紧紧握在手中时,又觉得它无比地轻,似乎一松手,就会像深秋的枯叶。飘走。消失。不见。

 

>>>

 

中秋。

又是中秋。

 

特意提前处理好了一堆的事物,他在中秋这天偷偷溜了出来。他想回中陆看看。不可避免地,他又来到了边界的小酒馆。

 

门帘依旧那么脏。老板娘见他,没打招呼没套热乎。

就是碗里的酒比其他人要满。

 

夜幕又临,二三旅人在外,应节放起了天灯。

久远地回忆被唤醒,他在一边看起了热闹,眼底有浅浅的笑意。

 

“公子想不想也放一盏灯啊?”

 

——大侠想不想也放一盏灯啊?

 

他下意识回头。

 

不远处站着一个人,手里捧着一盏灯。

 

眉目似曾相识,月朗风清,正对着他笑。

 

天灯烛光未燃,愿望却已经写好。内容还是当年的内容,字迹也是当年他不甚欣赏的字迹。

 

前尘尽去。前路安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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